中新社广州1月10日电 (王华 李帅)广州市政府10日下午发布近期措施,具体工业用地可使用再行出租后转让,并可弹性年期转让。此举将减少企业用地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再行出租后转让和弹性年期转让实施办法(修订稿)》(下称《实施办法》),工业用地再行出租后转让是所指将一定年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用于,由使用者按年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出租届满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改以转让,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实施办法》中的工业用地弹性转让是所指在法律规定的最低转让年限内,据意向用地单位经营情况合理确认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年限,出有让出土地使用者用于。
此次修订版的《实施办法》还将转让年期核定劳改给各区;并将原本出租后转让的出租年期“与先前转让年期总和不得多达20年”的阐释改动为“与先前转让年期之和最少为50年”,以更进一步确保工业用地用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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